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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》今起实施,红人点点积极响应

2016-09-01 15:34:03   点击:
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7月8日正式发布《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》,(以下简称《暂行办法》),将从于今日起开始施行。红人点点作为自媒体广告交易平台首席代表积极响应党和国家政策。
9月1日正值新《广告法》实施一周年,同时,也是《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》正式施行的日子。在近年来,我国互联网广告发展突飞猛进,大有超过传统媒体广告的势头。但与此同时,互联网广告也存在分类不明、推广过密、强行推送甚至是虚假宣传等问题。《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》的施行,就是让行业摆脱无法可依的野蛮生长,走上良性的可持续发展之路。
谈到这里想必大家对互联网广告熟悉又陌生,就由小编叙述互联网广告是什么,带大家对互联网产业有一个基本的了解,什么是广告主(advertiser),什么是媒体(publisher),什么是广告商(agency)。广告主是指想为自己的品牌或者产品做广告的人,例如宝马、Intel、蒙牛……媒体则是提供广告位置的载体,例如电视台、网站、杂志、楼宇、以及如今的自媒体……广告商本质上其实就是中介,帮广告主找媒体广告位,帮媒体找广告主,红人点点确切说归于广告商这类。
这几天的新法出台后都在集中讨论“软文”变“硬”的话题,其实《暂行办法》的重点不仅仅是自媒体,只要有广告功能的互联网产品,比如对淘宝、百度都将有重大影响。其中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互联网广告,是指通过网站、网页、互联网应用程序等互联网媒介,以文字、图片、音频、视频或者其他形式(+微信关注网络世界),直接或者间接地推销商品或者服务的商业广告。及第七条 互联网广告应当具有可识别性,显著标明“广告”,使消费者能够辨明其为广告。分析称这两条“办法”的实施将对微商的各级代理、公众号推送、朋友圈将按照广告进入监管部门监管体系,审核将通过相关部门。
其实红人点点从诞生之初就一直致力于做自媒体广告交易平台,整合广告信息交换、广告需求方、媒介方,已求达到广告市场合理化、规范化,正因为自媒体广告市场缺乏相应审查人员,我们才整合市场,制定规则予以规范,把全部自媒体人、红人大V、热门主播这些新兴广告载体集中起来,这样才能做到审查规范,红人点点高级副总裁张新春表示。
《暂行办法》的颁布可以更利于红人点点的对红人订单的严加审核,避免虚假宣传,任何企业、个人自媒体不要再存侥幸心理,试图打擦边球的一律不给通过,这次红人点点有法可依。
转自网界网